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器械检测条例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疗器械检测条例全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而制定的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276号公布。
2020年12月21日***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本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现场检查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根据企业类型和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程度,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在质量管理中应用信息管理技术,实现全市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经营环节追溯。
第四条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市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政策,指导、督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直属分局开展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和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负责组织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首次备案、变更备案后的现场检查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和延续申请的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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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细则也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及企业日常及年度自查。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
二、现场检查评定方法
现场检查时,检查组(至少由两名符合规定的人员组成)应对实施细则中适用项及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事实做出客观描述,对不适用项进行确认并如实记录。
批零兼营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时,同时涉及批发与零售的适用项应分别检查,综合评定后,方可得出适用项的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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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缺陷分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五章标题是“不良***的处理与医疗器械的召回”。规定国家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制度,对医疗器械不良***及时进行收集、分析、评价、控制。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器械检测条例全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器械检测条例全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